
開放空間(Open space)指的是供一般大眾使用,通常沒有人工遮蓋的一個敞開的環境空間,例如公園、綠地、廣場、運動場、遊樂園、河川湖海、荒野山林、甚至巷道等,提供人們一個有別於建築物這種封閉的活動場所空間。人的一生之中或多或少都會接觸到開放空間,例如小時候在操場打球、在道路上奔跑、或河邊嬉戲,可見我們成長過程與開放空間親密的程度。長期生活在沒有開放環境的人,是難以發展出完整人格的。
一般認為,人類城市中最早重視開放空間的起源應該是希臘的雅典。當時就有在城市中心留設一處公民廣場,為供市民彼此討論政治問題(當然不硬性規定啦)的交流場所。後來羅馬人將廣場拿來當做襯托一些偉大建築的裝飾,不過羅馬人自己也發展出一個獨特的公共空間—公共澡堂,市民利用去洗澡的機會,認識一些朋友,相互交流,討論意見。當時執政者或許沒想到會有這樣效果,但也無心插柳柳成蔭了。
曾有學者指出東方古文明國度(含中、日)的城市是沒有開放空間的,其實不然。東方城市雖然少有如西方城市的紀念性廣場,但城市中卻有不少廟宇,而這些廟宇的廟埕(即廟前的廣場)正是中國城市特有的開放空間。我們可以自由於其中閒逛、遊戲、樹下乘涼、甚或吃個小攤,節慶時又是舞獅慶祝的場所,誰說這些空間是不開放的。至於那些峻木參天的紀念祠(如孔廟、延平郡王祠)自然就不在話下了。
是故廣義的開放空間並不限定某些場所與地點,只要是對公眾開放的,不論是街角的一塊空地、一處森林、或一彎小溪都是人們可以自由活動的開放空間。仔細回想你過去的生活,關於開放空間的記憶占多大比例呢?
河濱公園
一般公園
廣場
運動場
林蔭大道
都市園環
2006續記
截至2006年7月底止,台北市每人享有公園綠地面積為5.01平方公尺,紐約為29.1平方公尺,東京約10平方公尺,上海為11平方公尺;而就算台北市公園全部開闢完成,也不過增加至7平方公尺而已,所以城市中人行道、法定空地的綠化及郊區山林溪流的自然維護就更顯重要,台北市有得天獨厚的山水資源,實在應該好好保育利用,以達到城市公園化的目標。